咨询内容:
我是北京亿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员工陈其育,11月2日-4日在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会展中心开展了“SWT2017 城市固体废物处理技术与设备国际展览会”,其中贵州顺鑫舞台搭建公司(徐江13809470550)给我公司提供部分搭建服务,因在合作之前沟通协商过对方给我们要在活动结束后给我们提供发票,该搭建公司表示所有款需要转到他的私人账户上开票手续会简单点,我们在11月5日结清所有尾款,总款项为36000元人民币。之后我公司一直让对方尽快开票,直到11月17日,由我给他打电话咨询,对方这次说又要我们增加税钱。还说不给税钱就不给我开发票了。之前协商好的对方又反悔了。我想知道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比较着急,因为合作之前就协商了要开票,对方也说可以,但是我没有把这一项写到合同里,(现在只有合作合同)。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贵州顺鑫舞台搭建公司非本市管辖企业,请您向该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反映。谢谢! 部门:蚌埠市地税局 答复时间:2017-11-24 11:45 |